增强党内法规体系的权威性保障党的实践领域有规可依。党内法规体系通过补强“人民的利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法律”的实践逻辑,实现与国家法律体系传导互动、差序治理,彰显了党内法规体系自内而外所衍生的特殊治理功能。增强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新时代国家法治体系的政治保障,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功能和主要作用,就是为党的领导和治国理政确立规矩,为法治自觉的生成和发展创造健康的政治文化生态。未来需要进一步把党内法规体系上升到法治体系建设的高度,需要把规范党的领导与建设活动的党内法规体系融入法治体系之中,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实践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法治化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依规治党的成效本质上决定着国家治理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败。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统筹于党依法执政的实践中,集中在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上,创造性地开创了以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党规之治新境界。
三、增强党规与国法衔接机制的重要举措
(一)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党在解决独有难题的奋斗历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大党独有难题”是一个特定概念,它不只是指党由于党员数量之众多、组织规模之庞大、连续执政时间之长而导致的难题,而且指由于中国共产党是唯一合法的执政党,少数党员干部容易产生骄傲自满、不思进取、因循守旧等问题。大党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些都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执政党完成新时代新使命任务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习近平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执政党必须在执政的具体实践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增强执政能力,努力提升领导水平。在党员干部管理过程中,既要通过批评、惩罚等举措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更要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效能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源。必须坚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坚决打赢这场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加强《宪法》国策对党内立规的指引功能
国策是《宪法》除基本权利结构和国家组织结构规定之外的第三种结构。《宪法》中的“政策性规定”,一般不涉及特定阶级、政党和社会组织的具体政策,主要体现为国家的实际行动准则,即属于“国家政策规定”简称为“国策”,把国策写入《宪法》是政策法律化的最高表现形式。我国大量的国策规定已成为《宪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宪法》通过规定大量的基本国策,为国家中长期建设和长远发展指明方向。国策旨在适应社会的不断变迁和促进多元社会中合意的形成,既可以从“消极面向”上,更可以从“积极面向”上发挥法律效力。《宪法》国策对党内立规所发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与其说是一种《宪法》约束效力,不如说是指引效力更为贴切。应当承认对“国策入宪”,实际上还存在着不同的声音。如有人认为国策具有弱规范性倾向,国策入宪有可能损害《宪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化解这些源自《宪法》规范自身的理论难题,事实上涉及到对国家立法和党内立规是否违反国策规定的问题。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和合宪性审查,这是督促国家立法、党内立规符合《宪法》国策规定,全面落实和实施《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的重大措施。应当肯定合理的审查标准和审查强度,可以在发挥国策效力的同时,对立法、立规决策空间给予充分尊重。
党内法规体系是一个实践先行、理论提炼在后的概念。党内法规自始至终贯穿着“系统集成、相互关联、协调统一”的发展逻辑,这是党务领域最权威的调整规范,也是我国一种独创性的法律规范。任何一个现实的系统都有一定的内部结构,系统的功能性是与系统的结构性相对应的范畴,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也是如此。由于内部结构中各个板块党内法规制度的分工不同,从而在整个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的作用方式、组织秩序及时空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尽管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从“比较完善”到最终“完善”之间,确实还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缺陷和差距。在整体性、结构性、功能性和开放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现实的问题和困境。未来需要依据党内法规发展的实践与理论,在提炼出更加精准的法理论体系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结构样态,提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功能效用,加快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执政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归结起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实现《宪法》规定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战略,集中体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党内法规对《宪法》实施的执行力和保障力,集中体现在政治引领力和对法治建设的执行力上面。中国共产党对“法”的地位、功能、渊源、形式等内容的认识不断拓展深化,法治功能从“方略”上升为“思想”体系,对“法”的地位的认识不断跃升,为国家治理从理论形态转化为实践效能提供了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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