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利于推进《宪法》全面实施。《宪法》集中体现的人民意志与《党章》所体现的党的意志,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执政党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任何私利,《宪法》和《党章》统一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目标追求之中。尽管党内法规不是《宪法》法律,但是党内法规对《宪法》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对推进《宪法》全面实施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政治保障。党内法规体系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的方式,既包括在党内法规中直接规定和援引《宪法》内容,也包括在党内法规中间接体现《宪法》精神。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并行不悖地有序运行,都是为了实现对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良法善治。党内法规的重要引领作用,既包括对法律法规制定的领导和指引作用,也包括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进而引领《宪法》和法律的全面实施。为了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宪法》全面实施中的引领作用,未来需要在不断提升党内法规立规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明晰党内法规体系实施《宪法》的范围与限度,高度重视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的衔接与协调。
(二)党内法规是党自我革命的规范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制度治党,坚持“自我革命”是党在百年奋斗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传承制度治党优良传统的同时,把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奠定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坚持依规治党关涉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大问题,是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管党治党与制度建设的交汇点,一通百顺、一堵百塞。“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和重要特征,一方面,健全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实施了一系列变革实践,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的政治生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根基;另一方面,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防线,密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关口,以一体推进“三不腐”为着力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新思想。这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依规治党”“以德治党”,也包括依据党内规范性文件等成文规定和党内惯例等不成文规定治党,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习近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列论述,构成了“习近平党内法规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成为党的建设的实践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的重要体现,标志着党的法治建设达到了新高度、实现了新飞跃。
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实践路径。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指出,“我们今天所作的每一个抉择、采取的每一项行动,都将决定世界的未来。”中国共产党对世界发展大势的深刻把握,使得党能够不断地推动中国社会变革,从而也练就了党引领改革的强大领导力。必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只有针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不同立法需求,统筹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等工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决定抑或改革决定,才能保障改革进程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得到确认,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改革说到底就是思想的解放和再解放,是对旧的体制机制的打破和再打破,是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不断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在改革进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不同诉求,才能凝聚人心、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内法规执行力和执行责任制,是由“党内法规执行”和“责任制”共同构成的,是从不断成熟定型的制度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制度逻辑中析出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目标,是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实现执政党治理法治化与现代化。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通过深化党内法规制度改革和建设来落实;明确宣示要把“改革”进行到底,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改革”最本质的要求是“创新”,改革的精神说到底就是创新的精神。党是改革的引领者、组织者和带头执行者,改革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动力源泉,党要领导改革自身就必须充满改革精神和活力。要把改革精神具体落实到管党治党上,就是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信心和决心,勇于刀刃向内,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对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三)依规治党是法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从严”是肌体健康的保养剂,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及时发现和查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让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自觉遵循。由于执政党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长期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因而新时代新阶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必须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政党治理现代化。政党治理现代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从纪律立党、制度治党,到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过程看,党内治理方式的更加成熟定型,正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实反映。在新时新阶段代新的征程上,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策,制度之治是治国理政的根本之治。实行“制度治党”是由“制度之治”的优势决定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里所说的“从严必依法度”,就是强调要实行制度治党,“法度”指的就是党内法规制度。国有国法、党有党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治党的重点是“依规治党”,党内法规重在创设党组织职权职责、党员义务权利,并且针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任何一级党组织和级别再高的党员干部都没有例外,都必须自觉地遵守党的规矩。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人员查询
电话:010-57187769
邮箱:fzzgwb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