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加强市场保护,实现市场价值。说一千道一万,就是所有知识产权的价值必须通过市场来实现,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特别注重对技术合同的审理,比如技术研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通过这些技术合同案件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从而推动这些技术得到很好地应用。同时我们特别坚持市场的原则合理科学确定损害赔偿价值,去年审理的一些案件很多赔偿额在百万元以上,有的在五百万元以上。通过市场价值的判断来确定赔偿数额,让侵权者得不偿失,让权利人理直气壮,让创新者心无旁鹜。
第四,强化程序保护,使司法更加高效。像临时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这些是强化司法保护很重要的程序性措施,知识产权法庭去年在很多案件里积极稳妥地运用临时禁令措施,从而使司法救济更加及时和高效。比如,去年罗东川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一案,法国“瓦莱奥”公司和厦门“卢卡斯”公司专利侵权案件,这个案件中我们确立了临时禁令的裁判规则,如果停止侵权的部分判决和行为保全的申请二者都提起时,二者可以并行不悖,同时适用。这样裁判规则的确定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双保险”。所以,通过源头保护、市场保护、分类保护、程序保护,很好地保障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谢谢。
2020-04-21 15:44:41
中新社记者:
刚才江院长提到今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当前疫情特殊背景下,大家非常关心自己的健康,研发疫苗、药物等都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人民法院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健康中国”战略,有哪些具体措施?
2020-04-21 15:52:12
江必新:
谢谢你的提问。具体来说,一是通过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激励医疗领域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该院近五年审结的化学药品专利案件中,涉心脑血管疾病专利案件占20.4%,涉肿瘤疾病专利案件占13.4%;在该院受理的化学药品专利案件中,七成涉外,美国、瑞士、日本、德国等国包括辉瑞、诺华、默沙东、雅培、拜耳在内的全球知名医药企业均有多起案件涉诉。
二是通过商标、竞争类案件的审理,严厉打击涉医药卫生恶意抢注商标、假冒商标、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加强医药领域司法政策研究,为加强和完善药品创新保护、实现全民健康提供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