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近日,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东胜区人民法院铜川法庭与铜川镇人民政府协同联动,成功化解一起涉及辖区内某村社10户外嫁女的农村土地分配补偿款纠纷案件,以司法温度守护乡村振兴“钱袋子”,助力企业平稳经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企业征地有补偿 10名外嫁女起诉讼
该村社因煤矿开采征收集体土地,社委会经社员大会按传统“人头分配”方式拟定补偿款方案,对于包括外嫁女在内的30多户有地无户、去世老人等特殊情况做出了分配5万元补偿款的决定。该社的10名外嫁女主张平等分配权。而原村民则认为“土地权益应随户籍历史沿革确定”,且该10名外嫁女均已在现户籍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本社给她们分配的5万元补偿款已是仁至义尽。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两级法院联动调解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经法院审理,一审对6个案件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六原告诉至中院。其余4件为一审待判决状态。因本次诉讼为农村系列案件,中院给予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件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土地政策历史沿革等复杂问题,若简单裁判可能激化矛盾,遂启动两级法院联动调解机制。
该系列案件原告均为出嫁多年的外嫁女,但各自情况各不相同,需要一一查明,掌握其基本情况后才有利于案件的推进解决。调解过程中,中院民一庭法官会同铜川法庭团队及铜川镇平安建设办主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地方实施办法,梳理案情,找准症结,明确“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合规”的调解原则展开调解工作。
为避免当事人情绪对立激化矛盾,调解人员采用“背对背”调解策略,分阶段、分群体开展差异化沟通,精准破题,重点释明法律上对于农村成员资格认定的标准和“公平原则”在特殊案例中的适用空间,并结合原告在嫁入社有分配保障或有编制工作等实际情况,说服原告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且如果此案一直打下去原告必将付出更多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同时针对被告方社长及社员代表的强硬态度,引导其理解该系列案件可能引发连锁纠纷的风险,提出“分类补偿+方案优化”的折中解决办法。
之后,法院提出阶梯式补偿设计方案,即“基础补偿+未来权益保障”的双重方案,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的前提下,给予外嫁女按照分配方案决定的金额进行补偿,但不能一次性剥夺其之后的分配权,涉及后续的分配仍需全体社员通过社员大会开会表决决定。经过多番调解,最终推动双方各自让步,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在两级法院见证下,社长与社委会和各原告达成调解笔录、协议,按照5万元进行分配并将款项于一周内打入其各自银行账户,涉及后续分配款项事项由全体社员开会决定,并出具了调解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为企业顺利发展打开局面。
典型案例可推广 化解同类案件可复制
此次联动调解彰显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担当作为。一是破解“法理情”冲突,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尊重农村习俗,平衡了村民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二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通过“两级法院指导+行政协调+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机制,避免“案结事未了”;三是树立法治标杆,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样本,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下一步,东胜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助企平稳经营,助力乡村善治服务功能,以更优质的司法供给,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更强“司法动能”,让公平正义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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