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30日零点25分,贵州省纳雍县维新镇的医院内,一声悲恸的呼喊打破深夜的寂静,年仅24岁的驻乡民警杨仕海,因公殉职。他的生命永远停驻在那年的春天。
从当驻乡民警到壮烈牺牲,他在公安战线上仅战斗了91天,却以热血浇灌出一座精神的丰碑。这位年轻的共产党员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与信仰,将“人民公安”四字镌刻进历史的永恒。
扎根乡土:一盏不灭的“守护灯”
杨仕海,1966年2月18日出生于纳雍县维新区梅花箐乡大坡村一个农民家庭。
1990年2月,纳雍县公安局招聘驻乡民警。杨仕海成功考入纳雍公安成为了维新区派出所驻梅花箐乡民警,当时正值维新镇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治理集中行动期间,新聘的乡警接到任务也参加了行动,他和两名乡警在所长带领下,一举抓获了横行乡里的6名罪犯,从此拉开他的乡警生涯的序幕。
维新镇山路崎岖、村寨分散,他却用脚步丈量责任:白天调解纠纷、摸排治安隐患;夜晚提着手电筒走访独居老人,大山中的灯火伴随他的身影总在暗夜中亮起希望的光。
生死抉择:最后一刻的“冲锋姿”
1990年5月29日,杨仕海和战友们接受追捕罪犯的任务后,探明情况准备一鼓作气将罪犯擒获。“抓住他,别让他跑了。”暮色下垂,凭借夜幕掩护和身强力壮,罪犯越沟跳坎,意欲摆脱追捕,追捕小组穷追不舍。冲刺在最前面的杨仕海,跳到罪犯面前与其扭打、翻滚在一起,展开了短兵相接的搏斗。罪犯几次挣扎不能挣脱,便狗急跳墙、孤注一掷,索性拼个鱼死网破,拼命往悬崖边上翻滚。此时只要他松开双手让罪犯逃脱,他自己也可以安然无恙了,然而他的铁钳大手越钳越紧。最后杨仕海与罪犯从60多米高的悬崖峭壁上跌落,谷底传出一声闷响,最终杨仕海同志因伤势过重而抢救无效......
精神永续:春风里的“未竟诗”
杨仕海走了,行色匆匆,征尘未洗。他走得那样匆忙,走得那样突然,来不及饮一杯出征酒,没留下一句遗嘱,留给人们的是不尽的思念和缅怀。
1990年6月,杨仕海被贵州省公安厅追授“个人一等功”;1990年8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990年12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三十余年过去,维新镇的山花依然年年绽放。杨仕海长眠的青山脚下,新修的公路贯通村寨,蓝白警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的故事深刻烙印在每一个纳雍公安民警的心中,更烙印在百姓心间,那不是悲壮的句点,而是一曲关于信仰与初心的永恒春天,他活在每一寸被守护的土地里,更活在每一个奔向人民需要的身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