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现代中华法治文明新形态的契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新时代的新中华法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肇始于中华法系。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多次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范畴,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任务,反复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意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建立起来的法治体系, 是一种全新的“新时代的新中华法系”。其实有关“新中华法系”的表述,并不是现在新提出来的概念,早在20世纪30至40年代就应运而生了。我国当下的这种全新的新时代的新中华法系,不是对2000年前古老中华法系的翻版,而是在吸纳了古代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富有时代特点、当代价值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结果,这里面既有守正,更有创新。这里所说的中华法治现代文明新形态,是指我国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华民族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尤其是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后,逐步形成和呈现出来的文明新形态。中华法治现代文明是正在进行时,中华法治文明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意蕴,将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逐步展开。尽管党的二十大报告没有明确使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这个表述,但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如何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做出了具体的战略安排,描绘了未来中华法治文明发展的新愿景、新蓝图。未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应当按照党的二十大做出的战略安排,把握历史性机遇,及时加强法律制度供给,加快法治领域的科技应用,把科技新质伟力转化为法治伟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法治文明新形态。当下构建现代法治文明新形态的主要任务,说到底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据“两个结合”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理论的解释力、预见力、变革力,促使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更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比现代中华法治文明更高层次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形成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成,不断展示自身文明的优越性,锻造强大的文明凝聚力和吸引力,推动文明形态不断迈向更高、更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法治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需求,是中国法治现代化实践的内在根据与深层次原因,中华法系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正在不断地聚集进一步变化的动力。
(二)中国式现代化是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现代化具有强大韧性和适应性。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运动,它是在古希腊、古罗马文化被重新发现的基础上产生并形成思想体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是有本质区别的,根本区别点在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是先发内生型的现代化,而中国的现代化是因“落后挨打”而被迫进行的后发外缘型现代化。涵养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在几千年农耕文明和乡土社会中土生土长出来的,不仅具有高度稳定性和独立性的社会意识,而且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再强大的外敌入侵所带来的外来文化冲击,再强大的器物和制度革新,尽管它可能改造原有的旧文化并创造出新文化,但是无论如何它不能轻易把我国传统文化同现代社会割裂开来。具有顽强生命力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由于本身具有的强大的免疫力和治愈功能,因而在发展中不仅能够保留自身内部具有普遍性、恒久性的内容,而且能够按照新的方式将这些内容再生产出来,这就是中国式现代化为什么能够获得成功的奥秘。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的观念,是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思想陷阱,混淆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西方中心主义的形成,可追溯至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与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在历史发展中衍生出西方“优越”于东方、以西方为“中心”的社会思潮,“普世价值”和“历史终结论”是西方中心主义的典型言论。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破解了西方现代性理论趋同性的原初设定,拒斥西方一元现代性叙事的强制逻辑,没有被“西方中心主义”所谓的普遍性原则所绑架,彻底打破了“现代化等于西方化”的话语霸权。在人类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过程中,任何把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的论调,都无法洗脱“西方中心主义”立场的嫌疑。所以,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在国际资本主义联合包围的挤压和夹缝中取得成功,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政党实现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被欧洲工人运动证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灵魂和旗帜。未来需要我们在进一步推进“两个结合”的过程中,不断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增添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促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与时俱进,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的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需要我们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进程中,不断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激发和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之所以能够在世界上尊称为“中国式”,就因为它从来不依赖国外任何理论模式和某个国家的经验,传统文化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之源。所以,习近平所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为塑造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的现代价值观念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促使中国式现代化超越“地域”和“民族”的限制而具有类型学意义,为人类的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普遍性的经验和标准。人类文明是由不同地区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多样性是人类文明最本质的最重要的属性,正是由于有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才保证了人类社会的生命力和延续性。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科学把握人类文明新形态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关系,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历史渊源和文明底色,有利于加强不同文明形态之间的交流与互鉴、理解与包容,有利于实现世界不同文明的互补与和谐,有利于推动各国不同文明的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突出特征,中国式现代化遵循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理念,突出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共在性和共生性,没有重蹈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更加重视满足人民对丰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这也是心物关系和谐的当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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