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本应该是好聚好散,可是有的人偏偏心不甘情不愿,不但离婚不放手,相反还明目张胆在网上雇凶伤人。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这样一起"连环网约杀人"案,倪某等四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12月5日,记者从吉林永吉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源于2018年10月末。家住永吉县口前镇的倪某和前妻张某和平分手,分手后二人依旧保持着同居关系。
不久,张某在外交往了新男友。获知这一情况,一心求复合的倪某气急败坏,认为前妻"喜新厌旧",准备伺机进行报复。于是,他通过QQ群发布雇凶伤害张某的"残单"信息:任务分为定金、酬金两部分,拍到张某视频的支付定金2千元,完成伤害任务给付酬金2万元。
信息发布后,首先接单的陈某。他为了骗取定金,将"残单"变成了"亡单":将人杀死,定金3万元,完成任务20万元。被告人套某"转包"接单后,因路费未协商好,套某便将此"亡单"介绍给朱某。
朱某接单后,与陈某进行了详谈,陈某提供了被害人张某的地址、照片、所有车辆信息,约定将人杀死给20万酬金,拍下被害人张某的小视频后给付定金3万元。
朱某从辽宁省沈阳市出发,乘车到达永吉县口前镇,到了张某住所楼下,拍了张某的车辆照片,并要求和陈某见面要定金。陈某则表示,等拍到张某的视频才能给定金。随后,朱某去口前镇一家网吧上网等待时机。
然而,这一切被警方发现,民警在网吧将朱某被抓获,倪某、陈某、套某相继被抓获归案。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倪某网络雇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欲致人重伤未遂,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套某教唆他人故意杀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被教唆实施故意杀人,在犯罪预备阶段被抓获,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倪某等人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某、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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