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确定6家法院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意见》对青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工作协调和信息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多元化解,统一尺度,类案同判,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和实现权利保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方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目标,共同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