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10月27日讯(伍梦霞)因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双腿受伤严重,行动不便,10月25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了被告人位于理公港镇殷家坪村的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据了解,2017年5月22日,被告人艾某驾驶小型客车搭载四名同乡,行驶至一处急转弯上坡路段时,因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后滑坠入路边山崖下,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艾某本人及其余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艾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于2021年10月11日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且全部履行完毕。最终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针对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该案的公开巡回审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之成效,也大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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