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河南商丘民权县16年前“投毒杀人”案当事人吴春红的再审辩护律师李长青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吴春红再审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4月1日,16年前的“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宣判。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羁押至今。
吴春红入狱前照片。资料图
4月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来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的刑事裁定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投毒报复”的凶手。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多年来,吴春红及其家属持续申诉。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入狱以来,吴春红一直拒绝认罪、拒绝减刑,让家人一定要为他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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