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体系,需要与建构中国特色文化法学理论体系相配套。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文化法学理论体系,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有利于依循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融贯连接,引领建构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一)建构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的文化法学理论体系
需要就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重新思考法制改革与主要矛盾在社会治理层面的关系。在中西文化邂逅的四百余年时间里,随着以英帝国主义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野蛮入侵,致使中国历经几千年的传统社会彻底解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向何处去?成为一个跨朝代、跨时代的研究课题。尽管在不同时代、不同时期使用的语词概念有所差异,但其实质含义却是基本一致的。包括梁启超、孙中山和毛泽东在内的先进的中国人,已经认识到只有“会通”才是路径和手段,只有“超胜”才是方向和出路。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要么陷入唯理性进路不能自拔,始终摆脱不了西方理论的制度性困惑和局限;要么单纯把研究的视角和切入点,仅仅局限于对某一具体司法制度的优化,很难从宏观上把握中国法治化改革进程的主要任务和前进方向。这就是习近平2023年6月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批评的两种倾向,前者是犯了“用西方资产阶级经典理论来套解”中国现实问题的错误,后者是犯了在我们自己实践中形成的“经验主义”的错误。作为中国共产党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尽管也是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输入中国的“外来文化”。但由于马克思主义吸收全人类文化精华而创生,实情是居于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马克思主义,已经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抑或称之为“中国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只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内容和形式上才能成为真正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才能与时俱进、才有生命活力。这就是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深刻阐释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的“两个结合”。建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治体系,需要与建构中国特色文化法学理论体系相配套,可以说文化法学是一门以“文化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新兴法学学科,习近平的法治思想和文化思想,为文化法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提供了科学有效的理论方向的指引。作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就需要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不断丰富和完善经济契约、公平交换、平等竞争和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建构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综合治理的治理体系
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基层治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推进基层法治现代化的具体方式,如统筹推进城乡融合治理和城乡基层综合治理,为法治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而且有利于依循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融贯连接,引领建构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综合治理的治理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基层社会治理囊括县域范围内的城镇社区和广大乡村,基层社会治理面向的事务涉及多元群体对象、多项治理内容、多种服务需求,客观地要求所在地多方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这是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招。依法健全完善乡村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不仅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和县域范围内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而且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在理论层面上,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基本思想与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在实践层面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赋能乡村社会全面发展促进动力的需要,而且是形成乡村财富创造和财富分配新机制的需要。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执法和司法部门善于抓住社会主要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新时代学习和落实“枫桥经验”的本质和关键所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模式,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把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基层治理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有机地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的各个方面,有助于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综合治理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与城乡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也有利于强化尊重人民的主体性和民主自治能力。
(三)建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国式现代化所展现的世界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它彻底打破了世人对西方民主的盲崇和迷思,向世人宣示西方化并非现代化的唯一选择,而且在于它还向世人宣告一种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诞生,表明“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该怎么办?中国式现代化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博弈中,主张“对话协商”“共建共享”的理念,以此建立和平安全、共同发展的共同体。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本质上超越了不同制度的意识形态和不同社会的发展水平,蕴含着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宏大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提出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的积极主张,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秩序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捍卫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当下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中国作为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引领者,需要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出发,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朝着民主化、法治化和公正化方向发展,中国人民将同世界人民一起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和平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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