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通许法院:排忧解难暖民心 锦旗虽小情谊深
  • 七夕文创节,我在千年木莲王树下等你来----武汉锦心设计文创团队走进利川市毛坝镇新华村木莲王府掠影
  • 湖南: 常德市交通系统举办出租车驾驶员创文专题培训班
  • 湖南桃源县召开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大会
  • 湖南: 鼎城法院开展“为党旗添光彩 为创建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 湖南省公安厅举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 调研指导珲春检察工作
  • 【县区政务——河洛明珠 大美巩义】巩义小关镇:乡村振兴增添美丽产业新“引擎”
  • 湖南常德市第一医院第8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王欣艺赴长沙捐献造血干细胞
  • 【百日行动】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法治中国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联系电话:010-57187769
www.fzzgw.com.cn

   高层动态

纳雍公安通报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

来源:纳雍县公安局 | 作者:王瑶 | 发布时间: 2026-01-30 14:07:20 | 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纳雍公安现将1起近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嫌疑人邹某某、邹某军分别为纳雍县一煤矿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和实际管理人。2021年煤矿因资金断裂停工,2025年3月再次施工两个月以后因资金不足再次停工,停工后矿上需留部分管理人员和维护设备的工人继续工作,因资金断裂导致工人欠薪未发。

  2025年7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煤矿公司下达《纳雍县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支付全部工人工资。

  2025年11月,公司实际管理人和控制人安排,将55万余元用于工人部分工资支付,未按要求支付全部工人工资。

  经调查核实,该煤矿拖欠工人工资数额较大,在人社部门责令支付后,公司在有能力支付工资的前提下未优先全部支付工人工资,且将财产转移、借款挪作他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嫌疑人邹某某、邹某军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6年1月,公安机关依法对邹某某、邹某军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目前,该煤矿公司已筹集资金136万元用于补发工人部分工资,县能源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已成立工作专班,对后续资金筹集事宜进行监督。

   基层风采

   人物访谈

【编辑:张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