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和能力提升是高质量发展的必备条件
中国特色反贫困道路蕴含着一条深刻的解放逻辑。2020年后“绝对贫困”问题彻底解决,“相对贫困”将成为新时代贫困的基本存在样态,反贫困工作方式将由“集中作战”转变为“常态化推进”。与“绝对贫困”相比较,“相对贫困”的表现形式更加多元,形成的原因更为复杂。它是一种多维发展贫困,是相对贫困群体资源阙如、机会缺失、权利剥夺的直接后果,受内源性因素和外源性因素的双重制约。发展权利与机会的获得,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资源的占有。与此相反,权利和机会的缺失,则是个体能力的制约性因素,影响和限制了行为主体可行能力的提升,使得行为主体无法抓住发展资源的获取机遇,限制能力的提升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这是贫困群体长期无法摆脱相对贫困泥淖的重要因素。“困”和“弱”暴露了发展资本匮乏、权利不足和抗逆能力低下等实际问题,是相对贫困的主要表现。只有通过相适配的内源性动力和外向性驱力的高效配合和有效衔接,才能唤醒贫困群体的权利意识,达到行为主体能力的提升与再造目标,才能改变导致贫困的“弱”与“困”的属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这就明确了未来反贫困的工作重点和目标方向。从公民权利保护的视角看,国家权力不只是要保持理性的克制态度,避免因权力的滥用对公民基本权利造成侵害,还需要对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保护,以保证公民权利不受其他私法主体侵害。再从宪法学基本权利功能视角看,这就属于防御权功能和国家保护义务功能的问题。只有当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得到维护和保障的前提下,劳动者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个人才能和天赋,才能充分发挥和显现出来,才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之源。新时代新阶段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不只是需要科学地把“蛋糕”分好,更需要务实地把财富积累的“蛋糕”做大,从我国“消除贫困”到“美好生活”、从“小康社会”走向“共富社会”的发展进路,不难看出国家对共同富裕战略不遗余力地推进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发展和农民致富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发家致富,成为当下国家下大力气做大“蛋糕”的具体举措。马克思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建立在“现实的个人”基本前提之上,“现实的个人”在本质上就是从事生产劳动的人民。马克思将其称为“现实生活”,并且认为“人的解放”就是“现实生活的解放”,现实生活是人的全部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场所。要实现现实生活的解放,必要条件是“自由个性”与“社会生产能力”的统一,个人全面发展则是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挥。只有把人的关系建立在个人的生产能力与社会的生产相统一的基础之上,才能把个人的发展进步、现实生活需求,统一于社会的发展进程之中。人的现实生活的解放,不只是要求生产力的解放,而且要求从根本上提升人们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构建美好生活已成为我国人民的理想目标。这种幸福感和获得感代表着物质需求的高质量满足,意味着精神上的高度认同,意味着观念、意识和文化层面创造出人类文明的新形态。人的现实生活的解放,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就我国而言,摆脱贫困是这个过程的起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实生活解放的起步。我国现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这个阶段是逐步实现个人“自由个性”与“社会生产能力”相统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的能力的发展将达到“一定程度和全面性”。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视角看,人民政权的解放使劳动人民从受压迫受剥削的旧制度中摆脱出来,为反贫困扫清了权力障碍;社会生产的解放意在挣脱落后思想观念的束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激发社会整体的生产积极性。现实生活的解放是基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终达到“自由个性”与“社会生产能力”的统一,实现劳动者劳动技能和获取新的发展机会能力的提升。
三、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基本路径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与美好生活的内在一致性决定了经济建设的核心地位。新时代推进美好生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根本的路径仍然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不动摇,这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根基所在。没有一个强大的物质基础,建设美好生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经不起大风大雨的冲刷,经济建设的核心地位必须坚持。我们今天所说的高质量发展,是指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它从根本上避免了因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发展的问题,使人民群众能够最大程度地共同享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发展成果。我国正走上一条通过社会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益的关键,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是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生产力要素的合理配置,尤其是高科技人才的引进,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最有效办法。要进一步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的良性循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未来应当进一步坚定“人才是第一资源”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人力资本、大力培育千千万万高素质劳动者,夯实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如果劳动者没有或失去了参与财富创造的过程,那么,他就无法获得用来分配财富的合理份额的权利和资格。我国4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说到底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扎扎实实地做一件事情,即不断地调整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不断地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朝着既定的奋斗目标前进。如果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保障,不仅不可能提出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的理念,也根本不可能在实践中全面落实这个理念。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是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抓手。尽管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但是三者始终是一种相互依存、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在这里稳定是压舱石,改革是关键招,发展处于中心地位,稳定和改革都是为发展服务的。每个时代都有体现特定历史条件的重大问题,具体表现为这个时代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矛盾。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今天我们所面临问题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艰巨程度明显加大,给理论创新提出了全新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阶段,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的“急难愁盼问题”,就必须聚焦“改革疲倦症”“发展无力症”“稳定麻木症”三种症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把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到破解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上去,因为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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