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赖奕波 刘双业)日前,经山东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德州市纪委监委对山东省教育厅综合改革处原处长梅亚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梅亚宁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对纪法毫无敬畏,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公款;贪婪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资金支持、比赛承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梅亚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梅亚宁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教育厅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