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骡子”这个词在王昊(化名)的老家四川达州是个骂人的话,但26岁的王昊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给人当“骡子”,并且付出高昂的代价。
日前,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在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上看到,王昊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王昊通过“人体藏毒”的方式将境外毒品运至国内,非法获利6200元。他一共吞下了10颗“药丸”,里面藏着冰毒,共计48.53克。今年9月5日,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运输毒品罪对王昊提起公诉。
2006年,初中肄业的王昊辗转北京、广东等地打工谋生。10多年过去,他不但没赚到钱,还因染上赌瘾而负债累累。2018年9月,王昊为了躲债,逃到了云南孟连县,在一家面馆做小工。
孟连地处云南西南部,是面向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重要门户。刚到孟连时,王昊经常听朋友说缅甸有很多地方在招人,过去的人都发了财。
“那阵子我几乎一无所有,很需要一份能赚到‘快钱’的活儿。”王昊说,给面馆打工3个月后,他便辞职了,在网上发帖求职。
没过多久,王昊便收到一个叫“阿斌”的人发来的私信,对方称自己刚在缅甸小勐拉盘下一个“项目”,做得好的话,月入10万元不成问题。
王昊问他做什么项目,对方表示“还没确定,过来面聊”。尽管王昊心存疑虑,但在高薪的诱惑下,他还是动了心。“先过去看看,如果不行就当是旅游了。”王昊安慰自己。
今年4月2日,王昊再次找到“阿斌”,表示愿意过去“试一试”,但是因为没有护照,不知如何前往。“阿斌”听后则笑称“没有护照更好”,他让王昊先去边境口岸找个宾馆住下,“到时候会有人去接你过来”。
4月6日凌晨,还在睡梦中的王昊被一通电话叫醒,来电的正是“阿斌”。在对方的安排下,他偷渡到缅甸,随后又连夜赶往小勐拉,在一家小宾馆住下来。
3天后,王昊终于见到了“阿斌”,跟在“阿斌”身后的是两个缅甸人,一个穿着本地服饰,另一个则身着军装。“阿斌”开车把王昊带到了缅甸勐平,4人走进一个十分隐蔽的院子。
这个不大的院子让王昊记忆犹新--院内各角落都有身着军装、荷枪实弹的人站岗,往最里面望去,有好几个工人在忙碌地搬着什么。不知为何,王昊突然想到了电影里“金三角”地区的贩毒基地。
不一会儿,穿军装的人拿了个黑色塑料袋过来,里面有10颗用透明胶带包裹着的“药丸”。“阿斌”告诉王昊,“药丸”里装的是冰毒,已经包裹好了,让他放心吞下去。
“我们在苏州地区的市场还没打开,你送过去,事成之后有5000元酬劳。”听到对方的话,王昊才明白,这份“工作”其实是让他用“人体藏毒”的方式把毒品运进国内。出于对毒品的恐惧,王昊迟迟不肯接过“药丸”。
“已经都被你看到了,你觉得你不吃,还能走得掉么?”“阿斌”的话让本想拒绝的王昊放弃了反抗。当他看到穿军装的人不耐烦地端了端手中的枪,无奈之下只得将10颗“药丸”一一吞下肚。为了防止王昊报警,“阿斌”还在他吞毒时特意录制了视频,并以此威胁他“不要动歪心思”。
在“阿斌”的安排下,4月10日凌晨,王昊偷渡回来,又辗转到太仓市与下家“陈哥”接上了头。
“陈哥”带他先到镇上的一家小旅馆住下。夜里,王昊排出了4粒依然包裹完好的“药丸”,冲洗干净后,他将“药丸”交给了“陈哥”。
第二天,“陈哥”让王昊继续“排毒”。在经过了一天腹痛后,王昊始终没能把剩下的6粒“药丸”排出。后来,王昊借助“陈哥”买来的各种通便药物,排出了4粒“药丸”。拿到毒品的“陈哥”将5000元“运输费”和1200元的“返程费”给了王昊,并约好等排出最后两粒“药丸”后再来找他。
当再次有人上门时,王昊等来的不是“陈哥”,而是太仓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的民警。当晚,太仓市公安局接到相关线索后,立即组织民警将王昊抓捕归案。在派出所内,王昊又排出了余下的两粒“药丸”。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在近年来办理的多起运输毒品案件中,嫌疑人多数都是年轻人,甚至还有未成年人,他们往往法律意识淡薄,一心盯着“运输费”那点蝇头小利,却忽视了人体运毒的严重后果--一方面要面临牢狱之灾,而且,包裹物一旦在运输过程中破裂,运毒人将会因急性中毒而死亡。这位检察官同时提醒广大青少年,要提高毒品鉴别意识,珍爱生命,任何情况下都要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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