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共对64件385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出判处财产刑的量刑建议。
河北省东光县检察院发现单某等人恶势力团伙一案的一审判决未依法判处罚金,及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判处罚金。
排查线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今年两会,张军检察长在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提出,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今年,最高检扫黑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报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检察办案环节发现的“保护伞”线索,扫黑办对各省级检察院报来的443条线索集中讨论研究,逐一“过筛子”。
“扫黑,难就难在挖‘伞’。”最高检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在讯问涉黑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有针对性地讯问是否存在“保护伞”,在审查卷宗材料中注重发现是否存在“保护伞”线索,在法律文书中注明“保护伞”线索的审查过程、是否存在及移送处理情况,并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
贵州省检察院专门下发《关于实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现“保护伞”线索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在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过程中,检察官通过阅卷审查、会议讨论、走访座谈等方式,认真查找“保护伞”线索。在提讯犯罪嫌疑人时,检察官都会重点问清黑恶势力长时间得以存在的原因、为何没有被查处、如何躲避打击、谁在提供帮助等问题,确保“保护伞”线索得到有效排查。
北京、上海、河南、四川等地检察院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制定涉黑恶犯罪线索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核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522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个系统工程,还必须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
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要求,在办案中注意发现黑恶势力存续的深层次原因,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发现的有关基层和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1665件,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为国家长治久安贡献了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不放过任何一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不遗漏任何一起涉黑涉恶犯罪事实,不掩盖任何一块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全国检察机关正以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履职尽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