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10月22日讯(何建军 阳飞帅 陈豪超)10月22日上午,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长沙召开。湖南省教整办副主任、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显泽作新闻发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赛保,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钟艺兵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卿立新主持发布会。
卢乐云介绍,法律监督不力的问题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暴露出来的共同性、系统性问题,在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和中央督导组指导下,湖南省检察院对症下药从四个层次完善机制,致力加强法律监督。
卢乐云就湖南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建章立制破解法律监督不力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一是完善全流程、全链条的侦查监督机制。聚焦侦查监督中受立案“端口监督”不通畅、侦查活动“过程监督”不给力、捕诉一体“关口监督”不严密问题,出台《关于“另案处理”“在逃”及其他刑事挂案集中清理工作办法》,建立公检联动协同排查及定期检查机制,实现长期挂案数据公检互联互通,集中开展涉民企经济犯罪案件等类案清理,有效查纠和预防“暗箱”操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是完善重规模、强质效的审判监督机制。聚焦审判监督中刑事审判监督欠精准、民行审判监督欠深度、整体监督效果欠权威问题,出台《关于建立应抗未抗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细化对确有错误刑事裁判系统化、智能化筛查的流程标准,强化刑事抗诉案件个案指导和类案分析,解决应抗未抗案件“存量不减”“增量难控”难题。出台《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工作指引》,拓宽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来源,加强民事检察与刑事侦查协作,强化检察一体化办案,增强监督刚性。
三是完善案件化办理、实质化审查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聚焦刑罚执行监督中事实证据审查形式化、法律适用审查表面化、监督履职被动化、源头管控浅层化问题,出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办法(试行)》,规范“减假暂”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的程序和标准,防止检察监督程序“空转”、机械“背书”,杜绝“假立功”“假病例”等现象。
四是完善有权必有责、监控无死角的自身监督机制。聚焦检察权运行中行权乱作为屡禁不止、监督不作为问责不严、上级“软作为”整改不力等问题,出台《捕诉一体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不立案、不捕、不诉常态化评查机制》,对于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因权责增加面临的执法风险,完善条线层级把关、案管全程监控、上级及时督察的内控机制。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执法司法责任、厘清权责边界,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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