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不移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维护香港宪制秩序、打击“港独”势力、确保爱国者治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河北省唐山市居民蔡女士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写了一封信,就某省邮政条例提起审查建议。法工委审查认为,对不能确定安全的物品一律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不符合中央一再强调的减少证明事项的改革要求,既给群众办事增加负担,又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要求制定机关作出修改。这一典型案例被写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司法解释。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机制更加健全,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的力度不断加大,督促纠正了一批与宪法法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发挥了应有的监督功效。
据了解,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310件,逐件进行主动审查;围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纠正。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由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5146件,依法做好依申请审查和移送审查,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3378件逐一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其他建议分别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今年2月24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开通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收录了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最主要的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公共产品,也为立法活动、备案审查提供了基础支撑。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08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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