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朱青松介绍,一些学校的设备更新、课程设置及教学研发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新职业教育法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如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也包含了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赵爱芹说:“要形成学校、企业、产业、区域经济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培养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参与采写:王优玲、周圆、刘巍巍、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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