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第三批8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此次案例发布聚焦疫情期间因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又拒不执行隔离规定,造成疫情扩散重大风险的刑事案件。
境外回国隐瞒出境史且不执行隔离规定 致43人被隔离
通报称,2020年2月29日至3月7日,被告人郭某某从河南省郑州市乘坐火车到达北京市,从北京市乘飞机经阿联酋阿布扎比中转,先后到意大利米兰、法国巴黎旅行,后乘飞机按原路线返回。
3月7日,郭某某乘飞机从阿布扎比到达北京市后,乘坐机场大巴到北京西站,于当日下午乘坐火车返回郑州市。回到郑州市后,郭某某明知境外入郑人员需要申报健康登记和采取隔离措施,故意隐瞒出入境情况,且未执行隔离规定,返程次日到单位上班。其间,郭某某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3月11日,郭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与其密切接触的43人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工作单位所在大厦全楼封闭7天。截止目前,43名密切接触者均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尚无人实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郭某某在全球疫情蔓延的形势下,出国旅游返回后故意隐瞒出入境情况,不执行隔离规定,多次出入公共场所,造成43名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单位所在办公大楼被封闭7天,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表现,
2020年4月3日,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各地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1946件
据了解,截至4月13日,全国各地法院一审受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46件2474人,审结1196件1406人。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少数人对国家法律法令置若罔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有的在疫情期间前往疫情严重的多个国家旅行,从境外回国后不如实申报出境信息且不执行隔离规定,有的故意隐瞒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且不执行居家隔离规定,自由出入超市等公共场所或者继续经营餐饮店,有的在隔离治疗期间故意隐瞒活动轨迹或者密切接触史,有的不执行疫情期间发热病人收治规定,在村卫生室收治发热病人,并瞒报收治情况。
“这些人就仅仅为了自己的一点便利,置他人健康安全和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于不顾,隐瞒实情,不仅害人害己,而且对疫情蔓延和反弹带来重大风险,容易使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医护工作者付出巨大牺牲,用汗水甚至生命换来的前期疫情防控成果付之东流。”该负责人表示,对构成犯罪的,必须受到刑罚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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