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通许法院:排忧解难暖民心 锦旗虽小情谊深
  • 七夕文创节,我在千年木莲王树下等你来----武汉锦心设计文创团队走进利川市毛坝镇新华村木莲王府掠影
  • 湖南: 常德市交通系统举办出租车驾驶员创文专题培训班
  • 湖南桃源县召开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大会
  • 湖南: 鼎城法院开展“为党旗添光彩 为创建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 湖南省公安厅举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 调研指导珲春检察工作
  • 【县区政务——河洛明珠 大美巩义】巩义小关镇:乡村振兴增添美丽产业新“引擎”
  • 湖南常德市第一医院第8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王欣艺赴长沙捐献造血干细胞
  • 【百日行动】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法治中国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联系电话:010-57187769
www.fzzgw.com.cn

   高层动态

汉滨区人民法院:“代购”变“赖账”?法官提醒:网络代购须谨慎!

来源:汉滨区人民法院 | 作者:王瑶 | 发布时间: 2026-05-07 18:55:23 | 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李思科 张荣)

近日,汉滨法院恒口法庭审理了一起网络代购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本基于同学信任的代购行为,最终因一方失信“赖账”对簿公堂。法官借此案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代购暗藏风险,交易过程中务必谨慎行事,守住维权底线。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与被告楼某本是同学关系。2025年5月,刘某通过微信委托楼某代购电子产品,双方约定:若未发货,楼某应全额退款。出于信任,刘某分四次向楼某转账共计16919元。

然而,2025年6月1日,楼某告知刘某订单未成功发出,并承诺退款。但此后,楼某仅退还了部分款项,剩余9577元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退款义务。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双方就退款事宜发生激烈争执,后经派出所调解,楼某当日向刘某支付2000元,并承诺赔偿损失600元,剩余款项及损失赔偿最迟于2025年9月15日结清。可此后,楼某再次“玩失踪”,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但刘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楼某未按约定履行退款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楼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某退还代购款并赔偿损失,共计8177元。

法官提醒

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委托代购、钱款往来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留存完整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等都要妥善保存,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证据。

2、明确约定权责:委托他人办事,尤其是涉及金钱交易时,应尽量以文字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比如服务内容、款项金额、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避免口头约定模糊不清引发矛盾。

3、警惕违约失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合同,都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逃避责任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及时依法维权:若遭遇对方违约、欠款不还的情况,切勿拖延,可先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无果后,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层风采

   人物访谈

【编辑:张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