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水平,近日,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农村公路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村公路条例》于2025年6月27日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7月16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13号),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市交通运输局在宣传贯彻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举办专题讲座,路政办专业人员对《农村公路条例》进行深入解读,全体干部职工、农村公路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农村公路条例》的理解和认识。讲座中,专业人员结合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对《农村公路条例》中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管理养护责任、资金保障等关键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让参会人员受益匪浅 。二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车站、广场、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农村公路条例》,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10余条,张贴标语3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次。三是深入乡村开展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宣传、入户宣传以及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形式,面对面地向农村公路养护人员、沿线村民宣传《农村公路条例》,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田雨润说:“通过此次宣传贯彻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公路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爱路护路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交通力量”。(新疆库尔勒讯 赵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