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爱车不够酷,想为它换上“咆哮”的声浪?请先停下脚步!您眼中的“个性改装”,未必能赢得旁人欣赏,却一定会引起交警的注意。

1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许,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机动训练中队执勤人员在明湖路韭菜坪岔路口执行交通保畅任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A31***的小型轿车外观存在异常。经初步观察,该车辆的轮毂样式、尾翼等部件与原厂配置有明显差异,涉嫌非法改装。执勤人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依法对车辆进行详细核查。经仔细查验比对,确认该车前、后保险杠、引擎盖、尾翼、排气管及轮毂等多处均进行了非法改装。随后,交警通知所属辖区中队民警抵达现场,对驾驶员依法作出处罚。

经认定,驾驶员杨某高在12月10日11时00分许,于明湖路师专义路口实施了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六盘水交警提醒:道路不是炫技的舞台,马路更非竞技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严禁“飙车炸街”等危险行为。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