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王海龙)
2025年11月26日,洛南法院依法对故意撕毁法院执行公告的被执行人王某作出司法拘留七日的决定,彰显了洛南法院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司法尊严的决心。
王某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洛南法院依法判决后,王某始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王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王某拒不到庭,不履行还款义务,洛南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制作执行公告,于2025年11月6日在县城及各镇办公共场所予以公开曝光。公告张贴后不久,洛南法院接到群众举报,在某镇张贴的执行公告遭人恶意撕毁。接报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动,经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锁定被执行人员王某存在重大嫌疑。法院随即依法传唤王某到院接受调查。在确凿证据面前,王某承认其因酒后情绪失控,为发泄不满故意撕毁公告的违法事实。
撕毁执行公告不仅公然挑衅司法权威,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7条的规定,故意撕毁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据此洛南法院对王某作出司法拘留七日的决定,并立即送交看守所执行。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洛南法院此次果断“亮剑”,不仅严惩了违法者,更向社会传递出“守法者有保障、违法者必追究”的明确信号。今后,洛南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执行举措捍卫司法公信,营造尊法、守法、信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