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通许法院:排忧解难暖民心 锦旗虽小情谊深
  • 七夕文创节,我在千年木莲王树下等你来----武汉锦心设计文创团队走进利川市毛坝镇新华村木莲王府掠影
  • 湖南: 常德市交通系统举办出租车驾驶员创文专题培训班
  • 湖南桃源县召开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大会
  • 湖南: 鼎城法院开展“为党旗添光彩 为创建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
  • 湖南省公安厅举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宝 调研指导珲春检察工作
  • 【县区政务——河洛明珠 大美巩义】巩义小关镇:乡村振兴增添美丽产业新“引擎”
  • 湖南常德市第一医院第8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王欣艺赴长沙捐献造血干细胞
  • 【百日行动】 湖南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法治中国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联系电话:010-57187769
www.fzzgw.com.cn

   高层动态

基层检察院加强党建与业务 深度融合的思考

来源:山阳检察 | 作者:刘连胜 | 发布时间: 2025-12-02 19:21:15 | 30 次浏览 | 分享到:

(王海龙 张荣)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持续推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使命愈加重要。机关党建作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如何有效实现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既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党对检察工作全面领导的现实需要。本文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就推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径作如下探讨。

 一、深刻认识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政治属性的根本要求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把党建深度嵌入检察办案、监督、管理各环节,才能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宣言口号转化为制度程序、从抽象原则细化为操作指引,确保每一次执法决定、每一份法律文书都体现党的意志、符合人民立场。唯有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才能在复杂形势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在重大案件中站稳政治立场,使“检察蓝”始终沿着“党旗红”指明的方向前行。

(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引擎

监督办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法律素养,也需要政策水平。党建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研讨、案例复盘等形式,把党中央最新精神、最新政策及时传导到办案一线,帮助干警在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政策适用上同步对标对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党建引领下的业务研判,更能跳出“就案办案”的狭隘视野,把个案放到服务大局、防范风险、促进治理的高度去审视,从而提升监督精准度、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

(三)服务中心大局的有力保障

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布局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要延伸到哪里。党建具有贯通上下、协调各方的组织优势,通过党组会、中心组、临时党支部等载体,第一时间把党委重大决策转化为检察履职清单,把服务营商、乡村振兴、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中心任务细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司法救助具体举措,实现“党委想什么,检察机关就谋什么;政府抓什么,检察办案就服务什么”。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才能把检察职能嵌入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节点,把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二、当前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当前各级检察机关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基层实践来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检察人员对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与业务工作关系不大,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各唱各调、各走各路”。

二是融合机制不健全。一些单位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过程中缺乏系统谋划,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缺乏有效衔接,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的现象,未能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载体平台不丰富。党建工作形式较为单一,缺乏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的载体和抓手,导致党建工作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难以激发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队伍建设有短板。部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对检察业务不熟悉,难以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一些业务骨干对党建工作参与度不高,缺乏既懂党建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推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方法路径

(一)强化思想铸魂,夯实融合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首要任务是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党支部促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跟学的联动机制,推动干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每一项业务工作都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要求。

(二)健全制度机制,构建融合的长效格局

制度机制是融合工作的“四梁八柱”。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在制度层面实现有机衔接。要完善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统筹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组织在融合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党建与业务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党建工作纳入业务工作部署、业务成效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建立党建与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融合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问题共商、任务共担、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创新载体平台,拓宽融合的实践路径

载体平台是融合工作的“桥梁纽带”。要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积极探索贴近实际、富有特色的融合载体。要深化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深度嵌入办案团队、业务条线、重点项目,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支部建在业务链上、党员冲在办案一线上,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创新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形式,围绕业务重点、改革难点、群众关注点设计活动内容,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注重队伍建设,强化融合的人才支撑

融合工作的关键在人。要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推动党建成果转化为队伍建设的强大动力。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入口关,强化党员日常监督,推动党员在业务工作中亮身份、作表率、当先锋。 要加大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双向交流力度,推动党务干部懂业务、业务干部懂党建,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复合型检察队伍。要健全干警政治素质考察机制,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全过程,确保队伍始终忠诚干净担当。

推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实践探索,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在理念上同向、在机制上贯通、在载体上融合、在队伍上协同,真正实现“党建强、业务精、作风实、形象好”的目标,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基层风采

   人物访谈

【编辑:张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