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改革开放不断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新时代改革开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铺平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向前推进的,新时代的改革开放与以往的改革开放相比较,确实增添了许多新的内涵和新的特点。其中一个很突出、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党领导人民全面加强国家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中央在总结制度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更强,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中央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主题,围绕主题和党的中心任务来谋划和部署改革,这是党领导改革开放的又一个成功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尽管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却是互为依存、相得益彰的关系。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肇始,随后历届党的三中全会,基本上都是以改革开放为主题,以党和国家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使不同时期的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成就,构成了一幅幅绚丽多彩、灿烂夺目的美丽画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一次盛会,会议围绕“一个主题、两条主线”展开。其中,“一个主题”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关键是创新各类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第二条主线是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如何处理好各方面权责利关系,总体要求是达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在中国式现代化未来的发展进程中,改革是手段,中国式现代化是目标,手段是为目标服务的。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使党和国家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历史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国式现代化必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展现出更新更美的图画。这就需要进一步解决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更充分展现,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可以促进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而且能够给中国未来发展带来新机遇,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合作共赢的新境界,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决定》明确指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习近平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就不可能有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确立了目标指向,全面改革开放不断丰富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走向
人民性、人民至上是中国式现代化最根本的价值导向。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向前推进的,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未来需要自觉地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是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突出重点,抓住了这个重点就等于牵住改革的“牛鼻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走向,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必须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剖析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了谋求全人类的解放抑或“解放全人类”。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人始终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的主体。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用习近平的话来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之所以说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根据就在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对于全体人民来说,已经达到并实现了人的现代性,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不再处于区域之间彼此割裂的状态,从根本上克服了西方现代化的内在缺陷。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高质量发展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硬道理”,中国式现代化是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坚持“实质正义”的本质要求。“实质正义”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和人格平等,承认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尊严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国家致力于依法消除社会存在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这就意味着我国现行制度和法律,是以“人人平等”为基础的,并且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是相对应的两个概念,与形式正义相比较,实质正义更多地关注和重视公平的结果抑或后果,法律的天职和使命就是保护和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公正,致力于构建一个没有民族压迫、种族歧视,无贫富和身份差别的公正社会。实质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所在,中国式现代化凸显和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本质上就是体现和追求实质正义。从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出发,深刻认识、理解和把握中国式现代化不难发现,如何处理好人的主体性、个体与群体、自我与本我、人与自然、人与人类的关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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