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警示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实现标本兼治题中应有之义。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警示教育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要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开展好警示教育,要用好用活案例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清醒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往往能产生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作用。警示教育不是“故事会”、典型案例不是“八卦谈资”,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加强警示教育,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警示教育既“警”也“示”,划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明确界限,深度剖析典型案例中的“思想之惑”“行为之危”,传导的是强化震慑力、提高免疫力,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的鲜明信号。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用好典型案例、抓实警示教育,始终高悬纪律戒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吴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