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静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近日,金沙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沙土中心派出所在开展走访时发现,居住在金沙县岚头镇的罗某、沙土镇的何某远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还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线索后,沙土中心派出所联合县局刑侦大队开展核查。
经调查发现,罗某明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6日,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取违法所得,涉案流水高达23万余元,其非法获利900元。2023年8月初,何某远为非法获利,将自己父亲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收取违法所得,帮助转移犯罪所得资金11万余元,并从中私自将8000元非法资金扣下用于自己的生活开支。9月6日,办案民警成功将二人抓获。
到案后,罗某、何某远两人主动供述自己为非法获利,在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现犯罪嫌疑人罗某、何某远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金沙公安温馨提醒:
1、莫贪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因贪图小利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2、谨慎处理: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办理销户,并将卡片磁条损毁,不可随意丢弃。
3、积极举报: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切莫因贪图小利而参与非法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10、96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