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赖奕波 刘爱虎)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或者接近退休年龄人员对国家养老保险法律、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冒充公司企业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着能够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代办职工养老保险等旗号实施诈骗,导致老年人不仅领不到所谓的养老保险金,还赔上了自己的养老钱。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房某某诈骗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近日,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5月以来,被告人房某某冒充通信公司暗访员、养老办主任的身份,宣称能够为没有工作的人员办理该公司养老保险,收取“保险金”后,只向部分被害人支付了少量“退休金”和“生活费”,之后便不再支付。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后,考虑到该案被害人大多接近退休年龄,所损失的多为积攒多年的养老钱,且被害群众人数较多、涉及邯郸市多个县、区,遂多次和公安机关沟通、会商,引导公安机关根据线索逐人核实被骗的时间、地点、金额,收集固定有关证据,全面准确认定被害人人数和具体金额。
今年5月10日,公安机关以房某某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复兴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房某某虚构身份、以代办养老保险名义诈骗钱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虽然案发前以支付“退休金”“生活费”等名义返还少部分资金,但这只是维系、扩大骗局的手段,不影响诈骗罪的认定。5月13日,复兴区检察院对房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6月1日,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房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房某某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