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常态化,首次到基层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工作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海东市检察机关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救助帮扶”三位一体信访矛盾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为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带头接访、办案,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情况细心、解答问题耐心、处理问题公心;从以接待室接待为主,到预约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多种形式接访,方式上更加便民;从以前检察长接访时只由控告申诉部门陪同参加,到现在按照信访案件的性质通知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接访,程序上更加规范。
领导包案化纠纷促治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首办责任。两级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要求,将刑事申诉、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立案监督“3类案件”以及本地区长年的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案件全部纳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范围,一包到底,直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市、县(区)两级院共包案29件,包案率达100%。已办结案件24件,其中息诉22件,矛盾息诉化解率达91.7%。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从根本上减少了重复信访的发生。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强化释法说理。两级院领导包案后,组建了院领导作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促进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主办检察官认真阅卷审查,听取申诉人或者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当面了解诉求,开展调查核实和稳控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新的信访风险。同时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领办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玉海包案办理的雷某某信访案,在包案后及时调阅相关案卷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并带案下访,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主要诉求逐一进行核实,压实维稳责任,查找症结所在。结合案件事实,认为信访人反映的第一个诉求经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审判机关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予以改判,错误已得到纠正,问题得以解决;另一诉求虽不牵涉检察机关,但信访诉求有其合理性,应在法律框架内推动予以解决,遂即主持召开市、县公检法三机关参加的联席会,共同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此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同时,制定化解措施,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稳控及化解措施,做到真包真办,实干干实。三是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延伸办案触角。在从严从实办理申诉案件、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的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发挥社会治理职能。市检察院包案办理的刘某某申诉案,信访人虽息诉罢访,但在此案办理中发现,市域内老年代步车存在自身安全性能较差,违法行为多发,多数电动车存在驾驶人无证驾驶、无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等问题,且此类车辆大多属于道路机动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复采纳检察建议,将从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社会共治、扩大整改渠道等四个方面落实落细,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检察机关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以公开促公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一是增强对检察听证重要性的认识。两级院始终把检察听证作为提高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今年以来,对领导包案案件采取普通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公开听证14件(次)。二是以“求极致”、“止于至善”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市检察院在办理苏某某等二人申诉案、互助县检察院在办理桓某某等二人申诉案时,主动进村下乡,当面听取申诉人意见,并将听证室“搬到”信访人所在乡村,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开展释法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检察机关通过上门听证这种群众看得见、零距离感受的方式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促进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通过省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专刊及微信公众号在全省检察机关范围内予以推广。以上两起案件均将公开听证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司法救助纾民困暖民心。在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的同时,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用检察温情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温度。两级院包案办理的案件中,开展司法救助5件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8939元。案件办理中主办检察官主动告知申诉人司法救助相关法律政策,审查申诉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协助申诉人办理相关手续。市检察院在包案办理一起申诉案时,在了解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后,本着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诉人手中,帮助该家庭走出生活困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乐都区检察院包案办理的一起信访案件,了解到张某某等8名信访群众出售辛苦种植的洋芋,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得到案款,此信访涉弱势群体民生保障。经办案组调查核实后,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向张某某等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信访人息诉罢访,一场持续五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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