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和龙市人民检察院通讯院刘悦)为学习贯彻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落实司法责任,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工作衔接机制,近期,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的具体措施。
会上,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对《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进行逐条学习,并就司法办案过程中如何更恰当地各司其职以及更顺畅地衔接配合达成以下共识:一是畅通协作交流。落实常态化协作交流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抄送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畅通协作交流,保障工作衔接的流畅性。二是及时研判处理。要强化专项工作的参与和配合,案件管理部门要与检务督察协调推进、共同把关,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研判处理,保障工作衔接的时效性。三是加强协商共治。对于影响制约司法办案质量与效率的突出问题和难点痛点,要加强协商共治,积极协同其他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完善规范司法办案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工作衔接的实用性。和龙市人民检察院以衔接机制为抓手,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纠问题,促整改,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切实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