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10月17日讯(何建军 彭孟强 易竞韬)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湘潭县公安局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高度政治自觉,聚焦森林防火,举非常之力、用非常之策、下非常之功,对违反禁火令、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坚持“严管重罚,说一不二”。
刘某军指认违法现场
近日,县公安局雷霆出击,快速查处一起森林火案。10月14日,石潭镇石桥村靠近江南工业集团围墙外山坡发生森林火灾。县森林公安局与石潭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走访,经通宵奋战,锁定违法行为人刘某军,并传唤其到公安机关询问。经查证,刘某军在明知禁火令内容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距林地边缘不足10米的地方焚烧树枝,导致发生森林火灾。
10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湘潭县公安局对刘某军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军已送至湘潭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警方提示
虽已晚秋,却高温如夏,加之持续干旱无雨,因此防火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村(居)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