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10月13日讯(何建军 彭孟强 刘洁)古有张飞醉酒丢徐州,今有同事酒后误会把人殴。近日,湖南湘潭县公安局射埠派出所办理一起因饮酒过度造成误会,继而殴打同事的故意伤害案件,取保候审1人。2022年8月5日16时许,胡某某(男,40岁,江西人)报警称:其被人殴打,请求处置。经了解,胡某某与同事王某某(男,41岁,陕西人)均系射埠派出所辖区内某公司员工,二人与其他同事结伴于2022年7月21日在射埠镇某餐馆就餐,酒过三巡后,胡某某劝同事王某某回房休息时,被王某某认为其在殴打、侮辱自己,便奋起“反击”,导致胡某某右腿膝盖受伤,背部、头部等多处受伤。
事发后,两人私下协调一段时日未果,受害人胡某某遂于8月5日报案。射埠派出所民警针对掌握的案情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并暂做行政案件受理,同时通过调解,王某某向胡某某赔礼道歉及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后经鉴定胡某某为轻伤二级,于是射埠派出所将此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王某某便于10月12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伤害胡某某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中国真正的酒文化,是要品出高雅、喝出情趣、饮出情怀来,但喝酒贵在自律,千万不可无度。因过度饮酒误事、肇事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能把一场场把酒言欢的场景演变成一幕幕人间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