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于2008年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子,孩子分别居住在长沙和常德。由于性格不和,出现矛盾后未能及时沟通,加上婚后两地分居时间较长,导致夫妻感情不睦。2021年8月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男方遂委托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田芳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参与诉讼。
女方观点: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给我,男方每月给2000元抚养费。婚内旧房屋被征收了,应该分割安置房和房屋拆迁款。
男方观点:同意离婚,长子在常德生活,由我来抚养。次子和女方生活在一起,让女方抚养。征收的房屋是我爸爸妈妈原来的老宅,安置房也不在我们名下,女方无权分割。
劲鸣律师观点
一、两人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
二、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女方无法律依据。长子随男方生活,在不影响孩子成长的情形下应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三、两人名下无财产,女方亦未提供财产证据,故无财产可分割。
处理结果
判决:准予离婚;长子由男方抚养,次子由女方抚养,双方均有探视权。因女方未提供证据证明财产,法院不予处理。
断家事,找劲鸣。
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家事法务部简介:
“看病找专科医生,打官司请专业律师。”为了给婚姻、抚养、扶养、赡养、继承、家庭暴力等家庭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成立了由高级合伙人王竞迟律师主管、高级合伙人朱鑫鑫律师协管、高级合伙人田芳律师担任部长的劲鸣家事法务部。
律所办公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柳城印象13楼
法律服务热线:0736-7706981
田芳律师
田芳律师:女,湘潭大学法律本科,从2013年执业至今,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劲鸣家事法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