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司法局围绕创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主动谋变、找准定位、咬定目标,着力建设“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坚持以“小切口”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推进全方位、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真正让法治成为竹山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是创新体系,抓好统筹协调。成立县级行政执法监督局,统筹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面梳理全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等规范化工作流程,统一印发《竹山县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据可依、依法开展、规范推进,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制度,实现内外监督。一方面内部形成“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实现执法末端治理与前端监督一体联动。与竹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协作工作通知》,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开展联合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通过“司纪联动”发力,优化全县法治建设的大环境。目前,县司法局已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3件。另一方面外部形成“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实现各领域、各行业监督全覆盖。发布《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家、个体户等社会力量中选聘2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同时,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将全县38家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责、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在《今日竹山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线索,并利用《竹山新闻》采取视频曝光方式通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三是完善机制,解决相互争议。印发《竹山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业务主管部门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实行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推动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应用,围绕“一件事”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对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化监管职责和任务,制定执法、监管计划,实施“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已规范整合涉企执法检查102件,极大减轻企业应付行政执法检查的负担。(柳炳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