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9月20日讯(何建军 侯显华 曹铖玻)“不管任何情况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都要戴上头盔……”9月19日,湖南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摩电”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规避和减轻交通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助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为了全面营造“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屯警路面,在全县主要交通路口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切实加大对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劝导力度,不断提高市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制作一批佩戴安全头盔的公益广告作品和批宣传卡片,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快递小哥送餐等形式向市民发放。与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加强销售、维修等环节管理,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不得销售的处理。
针对农村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老大难”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加大“戴帽工程”集中宣传力度。并通过曝光等加大教育震慑力度,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积极组织民辅警开展上门为办理证照、保险服务,会同全县保险公司开展“送头盔下乡”活动。与此同时,联合各乡镇和派出所,对各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行动采取“先学习、后劝导、再处罚”的模式,确保群众能够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