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文明依水而兴,在百姓心中“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所以下大力气治理水环境污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和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和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组建“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红岗区检察院迅速行动,集结了公益诉讼部门和信息化小组的精锐力量,开启了“团战”模式,重点对城市和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十类黑臭水体进行监督。
“以往我们对于环境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的排查还局限于‘车跑人力找’的传统模式,现在大数据思维为司法实践注入了新动能,积蓄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和发展势能,我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建设,通过数据接入、数据源处理、自定义算法,搭建了环境污染数据仓库,以此次‘黑臭水体’公益诉讼专项实战应用为契机,释放数据仓库要素活力,创建了‘黑臭水体’污染数据子仓库,从而达到数字化检察工作提质扩面的实际意义。”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人王飞说道。
信息化小组依托公益诉讼部门提供的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区镇村三级河段长名录、湖泊名录等基础数据,结合无人机航拍数据,搭载GIS地理信息系统,根据经、纬、高坐标精度定位,对与地理信息有关的数据进行网格化管理、运算、分析,按所在区域、主责部门、水域类型、水域面积等要素进行分类、汇总,将待查、已查水域精准定位、标识区分,待查目标按区域汇总后“挂图”作战,由“人工查”转化为“智能查”,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经过“黑臭水体”污染数据子仓库的试运行,该院已完成“黑臭水体”的交办线索调查,并严格按照“三位一体”模式全面推进,自行排查城区水域30余处、农村水域10余处,上报问题水域12处、涉嫌普通违法犯罪线索1件。为全力护航红岗辖区水域生态环境,红岗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溯源治理”的工作要求,依托“数据仓库+无人机”的信息优势,全力推进本区域黑臭水体的深入整治工作。( 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