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刘仓水 邵影杰 杨亚南)“法官大人,给您报喜了,感谢您的帮助,现在女儿大学毕业了也顺利考入银行了!”短短数语,表达了一位母亲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之情。
这是十四年前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当年,为了抚养身体不好的女儿,原告起诉被告变更抚养权,遂诉至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张传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性质特殊,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双方解决矛盾,也有利于孩子成长,决定先行调解。但调解过程并不顺利,调解前期,被告态度非常强硬,一度让原告丧失调解的信心。面此困境,张传付决定再努力一次,再次前往被告家中,在谈话时偶然找到了切入点,又从法律规定、孩子发展、父母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劝服。被告最终同意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将女儿抚养权变更为原告所有,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后来,原告抚养孩子成年、成才,一步步让孩子拥有了一个光明的未来。面对结案十四年后传来的喜报,张传付说:“法官承办的每个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事,也许是命运的改变。我在法官的岗位上,就要尽一名法官的责任。”
法治中国网河南运营中心
总编:高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