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赖奕波)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黄敬和(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黄敬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黄敬和,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福建闽清人(福建南平出生),大学学历,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至1995年1月,历任宁德地区粮油食品工业公司干部、副经理,宁德地区粮食局工业科副科长、科长;
1995年1月至1997年6月,任宁德地区粮食局副局长;
1997年6月至1999年2月,任福建省粮油供应公司副经理(法人代表);
1999年2月至2001年5月,任福建省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年5月至2002年10月,任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2002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福建省粮食局行业管理处调研员;
2004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福建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2014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福建省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2019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