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钟的母亲说,自己当时也没有对CEO黄某有关“帮你进上戏”的说辞进行录音、录像,他们只在网友上传到B站的视频中找到了一些黄某口头承诺“管孩子读书”的相关内容。自己多次向黄某提出给孩子找熟悉重庆教材的老师补习,对方虽答应,但始终未找到补课老师。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对小钟和小贺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他提醒那些代孩子签合同的家长注意,合同签署后,孩子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合同关系,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权利、义务等,要按照合约履行合同。他建议家长在代孩子签署类似合同时,应先找专业律师咨询,并注意合约时间过长的格式合同。“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调整合同条款,比如怎样算违约、违约赔偿多少、孩子如何退出等,要给孩子留一条后路。”
田相夏提醒,大多数孩子并不一定适合走演艺这条路,即使有的青少年被演艺公司看中成为练习生,最终能出道的也屈指可数。现在很多家长在“当大明星”的诱惑下为孩子选择了演艺这条路,但却缺乏法律常识和长远眼光,“你当时觉得这条路挺好,有没有想过日后为这个决定要付出哪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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