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新闻12月3日电(记者 刘贤)3日下午,人来人往的重庆江北观音桥广场上,一件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当场审理。被告人罗某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这是渝北法院环资庭开展的第10场生态文明司法宣讲。部分驻江北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生态环境局,渝北、江北、沙坪坝等10区生态环境局的干部,街道、社区干部群众和相关企业代表参与此次活动。
据悉,被告人罗某建在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黑石子村附近一处厂房内设置一塑料加工作坊,雇佣工人进行废旧塑料瓶的回收、清洗、加工作业。生产流程主要是使用粉碎机对废旧塑料进行切割、粉碎,同时用清水在粉碎机内对塑料碎片进行清洗,该过程中会产生含二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