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亚天涯海绵琛宝和派大光的便利店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案
2021年11月9日,三亚市烟草局执法人员对三亚天涯海绵琛宝和派大光的便利店进行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的柜台下查获涉嫌违法卷烟65条。
经调查,该卷烟经营场所《营业执照》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的负责人为田某,因经营不善,将该店转让给汤某经营,并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出借给汤某使用。为躲避烟草主管部门的监管,田某与汤某未办理许可证的变更。经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涉案物品中,56条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案值为23140元,其余涉案卷烟为真品卷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三亚市烟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决定:罚款11570元,依法取消田某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资格。
[责任编辑:宋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