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做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各项事业均蒸蒸日上,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2019年8月,中央支持深圳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引领者,迎来历史性机遇。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和民生幸福标杆,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深圳未来可期。
深圳市副市长黄敏(右二)在天虹超市参观“圳品”摆放区食品王超 摄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形象、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契机。面对难得的历史机遇,如何把食品安全治理做出示范和典范,是深圳市一直在思考的重大问题。深圳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如何?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哪些不足,又有哪些亮点和特色?未来深圳如何引领中国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就上述问题,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深圳市副市长黄敏。
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期待更加迫切
黄敏介绍,作为高速发展的移民城市典型代表和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深圳食品安全状况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食品消费量大。深圳实际管理人口超过2200万,平均每天需要消耗蔬菜水果9400吨、肉、蛋和水产品6190吨、口粮5480吨。二是食品输入性风险高。全市仅有3万亩基本农田,100%的粮食、95%的食用农产品和85%的食品依靠外地输入,进口食品占居民膳食比例逐年增加。三是市民对高品质食品需求日益迫切。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对食品安全质量的美好期待更加迫切,消费需求也从关注供应数量转变为更加关注品质、营养和健康。四是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信息公开程度高、新闻媒体特别是自媒体高度发达,任何一起全球性、全国性的食品安全事件都会引发媒体和市民的高度关注。
目前,深圳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729家、?持证食品经营单位410197家,其中网络餐饮?经营单位81328家,数量居广东省之首。同时,?农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3万多家,形成了以海吉星物流园一级农?批市场为核心,区域二级农批市场为依托,超?市、农贸市场以及网络外卖为销售平台的多层次流通体系。
深圳市有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家禽屠宰场(代宰点)6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4家;远洋渔业船舶128艘,2018年年产量约3.1万吨,产值7.1亿。
2019年1-10月,深圳各口岸进口食品达194.3万吨,其中大米、蜜饯进口量位居全国第一,酒类、蜂蜜、糕点饼干进口量位居全国第二,婴幼儿奶粉、肉类、燕窝、饮料、茶叶、果蔬制品、卷烟进口量位居全国第三。
近年来,深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从2015年的97.4%逐年提升至2019年的98.52%,食物中毒事故一直保持在低位,市民满意度从57.8%提升至77.9%,连续3年(2015-2017年)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排名A级,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连续奋战只为市民吃得满意
深圳市自2015年9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二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
深圳市委、市政府着力突出党政同责,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开创食品安全水平提升新局面。深圳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内率先启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围绕一个目标、九大策略,实施十三大工程60个项目,出台国内首部食品安全监督专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4年来,深圳市不断突出全程治理,使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得到全面保障。深圳市深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专门成立监管组进驻园区开展日常监管“,海吉星模式”在全国40多个城市得到推广;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在全市范围永久禁售活禽的城市。
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一直以来都是各地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痛点。对此,深圳市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最严专项整治,推动“三小”行业提升,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以“互联网+餐饮监管”,实施阳光智慧餐饮工程,现了新突破。实现食品安全“阳光下作业”,治理难点攻坚实现了新突破。
食品安全法指出,食品生产企业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这方面,深圳市无疑是先行者之一。深圳市突出企业主责,建立企业自我监督机制,开发深圳市食品药品相关企业年报系统;组织从业人员通过“食安快线”APP参加网络课堂培训,引导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发展餐饮业第三方监管服务市场,推进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行业规范水平有了新进步。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市民满意。”黄敏表示,为提升市民在食品安全上的获得感,深圳市构建起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供深食品“圳品”品牌;建成国内首个全球食品安全标准与技术法规动态比对数据库,建设惠民安全熟食中心,全面升级改造农贸市场,举办深圳食品安全美食节。
此外,深圳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建成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首个智能指挥中心,形成巡查、检测、执法“三网”联动的“智慧食安”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一街一室一车一中心一基地”,即每个街道配备一台快检车、一个快检室,将快检室打造成食品安全便民服务中心和科普教育基地,监管服务效能实现了新跨越。
“六个坚持”夯实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了深圳的战略定位,提出要加快促进绿色消费。下一征程,深圳将举全市之力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按照“高标准严监管打造高质量”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引领,继续深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和食品安全战略,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深圳将坚持“使命和担当”,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紧跟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体制改革,推进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全环节、全链条监管职能的物理整合和化学融合。
坚持“实践和创新”,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责任约谈、督导员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出台。提高监督抽检的科学性、有效性。实施大稽查大执法,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作战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力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十三大工程60个项目,提前谋划深圳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工作方案2.0版和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
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源头管控。全面推动实施深圳现代农业和食品体系十大工程。建立完善供深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标准、扶持政策、飞行检查、安全追溯等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加大对供深农产品基地的外延监管和智慧化监管力度。
坚持“人民满意”为标准,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以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治理重点。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提升市民消费体验。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坚持“共享责任”,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强化培训教育、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本土优秀食品品牌及地方特色食品品牌。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失信主体纳入高风险类别实施重点检查。
坚持“最广泛的参与”,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代表、委员监督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推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对话
记者:2019年,深圳启动《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八大专项治理行动,12部门联合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治。您认为,深圳持之以恒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
黄敏: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深圳先行示范,打造民生幸福标杆。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民生幸福的基础。深圳的食品安全能否先行示范,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关系到深圳能否成为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的大局。
持之以恒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也确确实实给市民带来了实惠和幸福感。深圳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抽检,抽检结果实时上传到广东省检测系统。深圳市的监测点接受市民送三个样进行免费检测。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技术能力方面,政府通过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对检测的硬件建设加大投入。深圳市政府还推出不少专项行动,比如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让市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干净、卫生的交易场所,食品安全防微杜渐、不留死角。
记者:元旦、春节将至,深圳将如何保障节日期间的猪肉供应和肉品安全?
黄敏:受环保、土地等因素的制约,深圳不允许养猪,所需生猪全部由市外采购,现在负责生猪采购、屠宰的是深圳的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
自2018年8月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同时也为保障市场猪肉供应做足预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牲畜屠宰批发行业协会的协助下,多次组织协会会员企业到生猪产区与当地的农业部门和生猪养殖企业进行协调沟通,建立合作关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开通了生猪“点对点”调运通道,让外省生猪调运供应深圳,保障元旦、春节两个节日市场猪肉供应。
记者:深圳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4年多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您认为深圳未来还需补齐哪些食品安全短板?
黄敏:围绕创建目标任务,深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对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更高的要求,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仍有不足。
一是监管科学性有效性仍待提升。日常监督检查手段较为单一,现场检查频率不够,过程监管效能较低,违法综合成本偏低。
二是制约食品安全的客观风险依然突出。深圳食品安全问题客观风险因素集中表现在以下三类:化学性污染依然突出,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头号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引发的次生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密切关注。
三是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网络订餐和微商销售食品“井喷式”发展,社会服务方式不断细分,各监管环节、安全保障机制等还不健全,一些传统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食品安全基础建设与城市发展水平不匹配。食品产业整体水平偏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食品企业寥寥无几。食品科学知识普及率有待提升,市民信谣、传谣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深圳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战略的总体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牢牢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向党和人民交上优异的深圳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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