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韦昌惠 通讯员张劲松 王兆东)食品安全无小事,餐饮食品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亟待提高。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自2020年11月起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全省共查处案件736宗,罚款4305.43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3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13人,公安机关立案60宗,有力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制定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重点,强化部门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纳入政府考核范围。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从生产环节延伸至经营环节,从经营环节追溯至生产环节,对农村集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饮、小商贩和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多轮次监督检查,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179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2318家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等市场5561家次;监督抽检农村食品904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58批次。
狠抓执法办案,形成震慑效应
联合工作组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全省共受理投诉举报670件,查处非法添加食用物资案94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33宗、生产经营过期食品78宗、虚假宣传特殊功能食品案1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类案55宗、“三无”食品案26宗、劣质食品案392宗、“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案56宗、标签虚假食品案1宗。没收违法所得10.91万元,查扣违法食品4.15吨,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万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共19871件,货值金额7.36万元。共查处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刑事案件60宗,有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向农村食品小商店、小餐饮、小作坊等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并解答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识别方法和违法责任,在农村集贸市场、学校、村委会等人口密集区张贴假冒伪劣食品危害和识别宣传单,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相关知识的活动,开展对食品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共发放宣传手册及海报30222份,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5场次。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此外,还结合“你送我”活动,选定人流量大、消费量多的场地,免费为公众提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服务,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据悉,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加大农村食品抽检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探索村委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的方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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