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积极探索,总结形成了“三力三高三会”的工作体系,有力地为陕西省知识产权事业“追赶超越”、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提供了保证。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陕西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阐述了这一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创新工作机制。
巩富文指出,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陕西法院积极探索,总结形成了“三力三高三全”工作体系,凝心聚力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为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赋能添智、保驾护航。
“三力”一是激发追赶超越动力。扎实开展“双进”专项工作,努力实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二是提升服务保障效力。制定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3116”工程(即应对三个严峻挑战,建设一个创新平台,打造一批精品案例,构建六项协同机制)。三是强化司法审判能力。深耕西安知识产权法庭“试验田”,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运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努力打造“三个一流”(即在一流环境,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
“三高”一是推进高水平审判。严惩源头侵权、恶意侵权、帮助侵权 “三类重点”,制定《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确定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标准。二是实现高效能解纷。推动多元解纷、案件繁简分流等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效率。三是促进高质量驱动。高度重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先后有7件案件及2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或在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
“三全”一是全要素盘活。一方面打破壁垒,统筹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有序竞争,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另一方面注入活水,发挥金融审判“六动”机制作用,积极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企业“加油续航”。二是全链条贯通。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自贸办等相关单位,建立座谈、联动、协调、创新、合作、通报等六项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四位一体”的大保护格局。三是全方位保障。强化院校合作,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常态化走访“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在产业一线精准对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充分激发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何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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