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动力,立足职责把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付了事、阳奉阴违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8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委原书记苏树锋等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致使该区连续发生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4月、5月,保定市徐水区接连发生4起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其中:2019年4月4日中午,徐水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伶亚,与新任徐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崔志亚及该局其他9名班子成员等在辖区内企业聚餐;4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进驻徐水区召开巡视动员会,当晚该区28名领导干部分两批在辖区内企业聚餐,包括副区长马志信等2名县级干部,10名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14名科级干部等;5月6日晚,区委副书记周民选、副区长李建军等9人到辖区内一民营医院聚餐。以上聚餐发生的费用均由相关企业或医院负担。事发后,徐水区共有32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徐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被改组。2019年6月,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徐水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苏树锋及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志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树锋被免去区委书记职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原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委原书记刘乡在国家贫困县脱贫摘帽验收检查中弄虚作假等问题。2018年8月,作为国家贫困县的莲花县组织召开全县脱贫摘帽攻坚工作推进会,为应对国家脱贫摘帽验收检查,刘乡在会上总结了4条迎检“过关诀窍”,即人为控制抽检比例、提前规划迎检路线、电话查访确保百分百满意率、配齐旧用品避免“穿帮”等,随后县委办公室将此以文件形式印发。该县遂按此应对验收检查,全县每个村都组建了十几人的信息员队伍,提前设计好路线,给检查组人员“带路”,避免检查发现问题;为防止检查前临时购置新物品造成“穿帮”,提前为已脱贫的部分贫困户购置家居用品,共计花费153万余元。刘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莲花县委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刘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段村乡党委原书记袁立东严重失职失责导致涉黑势力渗透农村基层组织等问题。2017年10月,袁立东明知代爱军参与代令贤为首涉黑组织的违法活动,不符合中共党员标准,仍签字同意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2018年4月,段村乡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袁立东未严格履行党委对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责任,致使代令贤当选中关村村委会主任,代令贤涉黑组织多名成员担任村干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9年6月,代令贤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名成员被判刑。2019年9月,袁立东因严重失职失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因充当代令贤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等问题,段村乡纪委原书记张华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
甘肃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魏宝君等人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18年度甘肃全省58个连片特困县中,52个县饮水安全存在问题。有的问题长期存在、久拖不决,有的问题反复出现,甚至边整治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近两年省水利厅党组既没有专题研究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涉及农村饮水安全的议题都以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为主,更没有定期分析研判和督促整改、落地见效的工作机制,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有效性。2019年4月,省水利厅开展全省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考核流于形式,给参加考核的13个市(州)全部打了满分,给75个贫困县(市、区)中的42个打了满分,严重脱离实际。此外,省水利厅还存在对贫困地区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评估审查不严、工程建设监管缺位、水质检测业务滞后等问题。2019年7月,省水利厅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整改突出问题;魏宝君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实、指导不力,以致农村饮水安全领域问题频发,受到免职处理;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翟自宏(2019年1月任副厅长后分管农村水利工作,正在试用期)被诫勉,并调离省水利厅,延长试用期半年;省水利厅农村供水处原处长严文学、省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董江善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副县长徐蕾等人失职失责导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滥用权力乱收费、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打折扣、乱作为,与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简称个私协会)“政会不分”,2017年以来该局滥用行政权力,将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与加入个私协会并缴纳会费捆绑挂钩,截至2019年6月共违规收取会费551万余元;该局与个私协会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交叉,多名干部在个私协会担任职务,实际支配个私协会资金,并在协会经费中列支该局部分行政费用200余万元,用于与个私协会业务不相符的行政支出、市场监管局部分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普凤莲和党委副书记、局长黄淳,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2019年9月至10月,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建水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徐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县长赵伟(2019年5月至9月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诫勉;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倪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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