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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动态

山东新泰母子涉黑案一审宣判 涉99起违法犯罪事实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7-08 14:55:32 | 26584 次浏览 | 分享到:

“少爷”当上书记,“老太太”垂帘听政,逐渐把社区当成了“家天下”。山东新泰张宸、赵文菊母子涉黑案一审宣判--

自从“少爷”当上社区书记

2019年12月26日,由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法院一审宣判。这是这个曾在当地名噪一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后一次在公众面前集体亮相。

家天下

“青云社区”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

翻开起诉书,第一页上“张宸”这个名字格外醒目。不到40岁的张宸,在山东省新泰市曾经煊赫一时。1998年,张宸因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两次,并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多年犯罪积累下的这些恶名,让当地百姓一度“谈宸色变”。

然而,张宸心里明白,想要躲避打击,必须抓紧给自己找一身合法“外衣”。2010年6月,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工作,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

当年12月,张宸伙同他人酒后到青云社区党委打砸滋事,逼迫刚刚上任不到半年的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辞去职务。2011年4月,张宸担任青云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并于当年6月入党;2012年6月,他又担任青云社区党委副书记并全面主持工作;9月,他如愿坐上了青云社区党委书记的“宝座”。

进入社区工作后,张宸利用其长期积攒的恶名,逐步形成对社区两委成员、工作人员的心理强制,并利用其在青云社区的职务便利,控制了新泰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云社区“巡逻队”、青龙路市场“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把青云社区变成了他的“家天下”。

2012年4月22日,张宸在处理华府新天地工地的纠纷时,纠集青云社区两委成员及“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人员持械前往施工现场,指挥、殴打他人,并致11人受伤。事后又胁迫被害人答应调解,最终没有1名社区人员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青云社区”一战成名,这四个字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地域名称,而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至此,以张宸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

狠报复

9户居民被取消一切社区福利

张宸在组织里被尊称为“书记”“少爷”,其母赵文菊被尊称为“老太太”。该组织形成不久,赵文菊就借张宸之母的身份插手社区事务,指挥实施违法犯罪,她的玉春大酒店也成为该组织的聚集场所之一。据组织成员供述:“张宸肯定说了算,算是最高层;第二层应该是赵文菊,张宸所有的事都和赵文菊商量,赵文菊在幕后出主意。”

“张宸之母”已不仅仅是一个身份标志,而是赵文菊纠集、指挥家族成员和社区人员实施违法行为的“令牌”,是赵文菊成为组织领导者的资本。正如该团伙组织骨干成员张某供述,赵文菊不是社区领导,但她的意见代表着张宸的意见,其家族和社区人员都对她言听计从。

2011年底,青云社区的9户社区居民联名举报反映拆迁问题,举报信中影射张宸及其父存在违法犯罪问题。然而,这封举报信却落入张宸手里。

随后,在赵文菊的纠集、指挥下,张宸的家族成员与听命于他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对所谓“诋毁张宸名誉”的9户社区居民及亲属实施辱骂、殴打、恐吓、损毁财物、泼洒粪便等打击报复行为。不仅如此,2012年6月25日,张宸以青云社区党委、居委会、民主议政监督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取消这9户社区居民及其亲属共计18名居民的老年金、丧葬、公墓、救济、补助等一切社区福利待遇,致使亲属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托入学、死后无法入公林,居所断水断电长达两年之久。有些人被迫背井离乡,流浪在外。一名被害人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声泪俱下,直呼“真是死不瞑目”!

揽工程

垄断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

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违法犯罪及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积累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局面。六年时间内,该组织垄断青云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工程承建,获利高达3亿余元,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5年初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公司根据省公司统一预算、招投标决定对经营网点进行装修改造。仅因该公司地处青云社区辖区,中标公司及新泰支公司就多次遭到威胁、勒索,在被迫缴纳6万元所谓“办公楼装饰工程垃圾清运处理费”“捐助社区建设资助款”后,才被允许正常施工。张宸扬言:“在我们青云社区的地面上,就是垒个鸡窝子也得我来干!”

2015年8月,张宸兼任胡家沟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他将胡家沟村回迁楼工程交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项目部施工,并私自决定不再执行原管理费标准,每栋楼仅上交1.5万元管理费,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

2015年9月的一天,胡家沟村原村委会干部刘某在会议上对张宸提出反对意见。次日,张宸便纠集、指使他人对刘某实施了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以确立自己在胡家沟村的影响力。胁迫之下,刘某只得对警方谎称自己系摔伤,与张宸无关,并称不需要警方介入,方被允许离开医院。

定“规矩”

谁表现好,就奖赏谁;谁表现不好,就惩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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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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