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12月24日电 (付敬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413件,结案率89.7%;二审审结黑恶犯罪案件594件,结案率95%。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23亿元(人民币,下同),执结黑恶犯罪财产案件870件,执行到位3.2亿元。
资料图:“扫黑除恶”标语。中新社记者 王刚 摄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4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法院2019年度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并发布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新晃“操场埋尸案”、洞庭“湖霸”夏顺安案、敛财12亿元“黑老大”文烈宏案等入选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全省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把减刑、假释关口,将依法严惩方针贯穿全过程。对黑恶罪犯“零”假释,对34名黑恶罪犯不予减刑,对142名黑恶罪犯缩减减刑幅度。
黑恶势力财产是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湖南法院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省法院黑恶犯罪案件财产查控、处置、执行工作。目前,全省法院已判决处置黑恶犯罪财产超过23亿元。
湖南省法院将打击黑恶势力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打伞破网行动持续推进,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零”缓免刑。对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周符波、单大勇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十七年,并处罚金;“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也将于近期开庭和宣判。
此外,湖南省法院还注重深挖彻查,出台强化线索排查工作指导意见并实行合议庭、庭长、分管副院长签字背书制度,全省法院共摸排、接收案件线索770条,成案68条。
当天,湖南法院还对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庭审同步进行网络全媒体直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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