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三级警督。历任派出所警员、副所长、所长,现任内蒙古宁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自2013年3月从事经侦工作以来,勤于动脑、注重学习、不断探索,先后破获了一大批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2013年以来,他共参与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90余起,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0名,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因工作实绩突出,他先后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立市公安局通令嘉奖。
2002年,22岁的张小生警校毕业,怀着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之情他投身警营,担任基层派出所民警,这一干就是11年。由于工作成绩优异,2006年2月、2010年3月先后被任命为甸子派出所副所长、五化派出所所长。他狠抓执法质量、破案追逃、对外宣传等工作,连续多年所在派出所各项工作名列全局前茅。他在五化派出所任职期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加强派出所软硬件建设,2010年公安部将五化派出所被评定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
随着公安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2013年工作岗位被调整至经侦大队,担任副大队长职务,分管案件查处、执法质量工作。凭借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能力,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果断决策、勇于担当、威严公正,破获了一批又一批重大疑难经济案件。2014年7月,由他主侦成功破获涉案资金达1亿余元的孟某某等人特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并成功发起集群战役,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追缴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该案人员涉及20余省2万余人。在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工作中,他组织侦破宁城县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工作人员董某某涉嫌特大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以上案件的破获,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为国家和人民挽回了财产损失,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他侦破的大案要案还有很多,因工作繁忙、东奔西跑他很少顾及家庭,对父母、妻子和孩子满是亏欠,有时因全神贯注于案件侦破他总是忘记接孩子,孩子说他“不靠谱”。从警18年,两鬓的白发和额头的皱纹印证了他对工作的热爱和付出,辛勤的汗水将警徽擦拭的熠熠生辉,坚定的目光和黝黑的脸庞此时虽觉少年老成却显得格外庄重,透出的是无悔青春划过之后的忠肝义胆和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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