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下,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成功完成上诉人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某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在线庭审。本案首创的“异地法院配合在线庭审”模式对解决在线诉讼中证人出庭、证据运用难题和在诉讼活动中贯彻直接言辞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该案所涉工程系当地政府按照BT合同回购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不仅标的额巨大,而且案情复杂。案件在一审阶段审理期限长达两年有余,当事人均不服判决同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各方当事人对诉讼效率均有迫切要求,施工人希望尽快拿到工程款以便及时复工复产,投资人希望尽快实现投资利益,政府期盼定分止争保障民生发展经济,是一起在疫情特殊时期“谁都耽搁不起”的“刚需”诉讼。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性,合议庭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讲解在线诉讼的优势,征询各方意见,最终各方同意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在线庭审。
然而就在开庭前三天,一方当事人突然申请两名证人出庭作证,并提交了近百页的新证据材料。由于各方当事人跨省分布,如何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证人出庭和举证质证就成为本次在线庭审的一个新问题。六巡迅速组织具有丰富在线庭审经验的审判团队进行集体研究,最终形成“当地法院配合在线庭审”的思路,并制作了工作方案:六巡通知当事人及证人携带证据就近到当地法院参加在线庭审;庭审时由当地法院配合核对证据原件、核实证人身份、监督证人不被干扰地出庭作证;庭审后由当地法院监督证人在笔录上签字。
银川中院在接到在线庭审协助要求后,迅速选定符合在线庭审标准的法庭,安排法警、法官助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给予支持和配合。4月14日,在线庭前会议和庭审如期进行。该场庭审历时三个半小时,所有程序有条不紊,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证人依法出具证言,庭审活动全部记录在案。一场跨省联动、整合地方法院属地优势、合力解决在线诉讼新挑战的远程庭审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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